2008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校招生章程
1、高等学校全称: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、学校地址:上海市南汇区周祝公路279号
3、层次:三年制高职
4、办学类型:高等专科学校
5、有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:
招生专业、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《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》。
6、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:限招英语语种考生。
7、招收男女比例:护理专业限招女生,其他专业男女兼招,比例不限。
8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有关规定,并作如下补充:考生患有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简称指导意见)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,学校不予录取。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二条列出的色盲、色弱者,学校不予录取。考生患有《指导意见》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.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(或一眼失明);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(或一耳全聋);斜视、嗅觉迟钝、口吃者,学校不予录取。
9、录取原则:
1)护理(中美合作)专业英语口试考试成绩需达到C级及以上。
2)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,坚持“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本市生源按平行志愿以1:1.05比例投档录取,外省市生源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。
3)学校参考考生志愿顺序,根据考分择优录取。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,按第二及以下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。遇同分者,按语、数、外三门总分排序优先录取。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,则根据考生所填是否愿意调剂:如不愿意,则退档;如愿意,则调剂至未投档足的专业。
10、学费标准:
学费标准:护理(中美合作)和口腔医学技术(中日合作)学费为15000元/年;其余各专业均为7500元/年。以上均不包括住宿费及书费等。
11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:
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。
12、联系电话:021-33755206(兼传真)、33755214、33755215、33755216。
13、网 址:www.sihs.cn
14、贫困生资助体系: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,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,学校建立健全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及措施:各类奖助学金(如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上海市志愿服务奖励金、学校学年奖学金、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等)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帮困助学体系;对考上学校而不能马上交清全部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,建立“绿色通道”制度,即先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,入校后,再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给予缓缴、货款、补助或勤工助学等帮助。学校承诺,绝不让一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15、其他须知:
联系地址:南汇区周祝公路279号
邮政编码:201318
E-mail:zjbdai@126.com
查询2007年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:16867359
录取结果声讯电话:16862359
监督电话:021-33755237